贵州省启用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本报讯(实习生 赵雯昕 记者 姚东) 8月27日,记者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五部门日前已启用贵州省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有关精神,推进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便利化改革,经研究,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在全省启用贵州省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

  自2021年度起,对通过贵州省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合格人员统一发放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发放范围有贵州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贵州省二级建造师、贵州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电子证书以加盖“贵州省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PDF格式文件为载体。电子证书页面信息包含姓名、证件号码、性别、出生年月、专业、批准日期、管理号。

  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备同等法律上的约束力。其中,贵州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贵州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只发放电子证书;贵州省二级建造师2020年考试通过的同步发放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2021年起考试通过的只发放电子证书。

  电子证书表明持证人员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可应用于职称评审、资格考试、注册登记、人事管理等业务工作。电子证书发放前的原纸质证书继续有效,持证人无须进行更换。

  已取得电子证书人员,如通过本资格其他专业考试合格的,发放相应电子版资格证书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作为注册增加执业岗位专业类别的依据。

  自即日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贵州省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平台()上开通电子证书获取和查验服务。

  专业技术人员在贵州省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平台选择“职称证书查询”入口,注册登录后可下载并打印本人电子证书。

  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的二维码登录贵州省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选择“职称证书查询”栏目,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查验操作。

  持电子证书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应严格依规定规范使用,严禁伪造、篡改、挂证等违规使用。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记入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诚信档案库,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法律来追究法律责任。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逐步补发以往年度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和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发放完毕后,原纸质证书补办业务同时停止办理,持证人员可直接获取使用电子证书。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